和顺景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自行监测方案
来源: | 作者:hsjsws | 发布时间: 2019-07-27 | 220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年自行监测方案

单位名称: 和顺景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      2019年6月26日       


一、排污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和顺景盛污水处理厂坐落于和顺县城东,南北河交汇处,经度:113°36′41″纬度:37°18′58″。厂区占地30亩,全厂职工27人,行业类别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业。设计规模日处理10000T/日,实际日处理量6200吨左右。

2、污水处理工程于2005年10月10日通过环评审核批复,于2006年4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于2008年10月竣工投入正式运行,于2009年2月25日通过了省、市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及城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16年1月开工,于2016年11月底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采用为A2/O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环评要求一级A类标准排放。

(二)生产工艺简述

我公司采用A2/O处理工艺。工艺流程:污水进入处理厂后,先经过粗格栅去除较大的漂浮物,然后进入污水提升泵房,经泵房提升后进入细格栅及沉砂池,在沉砂池内去除比重较大、颗粒较粗的无机砂粒。沉砂池出水与回流污泥同时进入污水处理的核心单元——改良A/A/O池,在此进行脱氮除磷和降解有机污物,进行泥水分离。出水经由过滤间的流砂过滤器过滤,同时加入聚合硫酸铁进行除磷,加入乙酸钠去除总氮,然后进入接触池内加药消毒,经过消毒后的水可以达标外排。

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三)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

1、废水

我公司主要负责处理整个和顺县城的生活污水,采用A2/O处理工艺,由南、北组合池两条生产线组成。污水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有:进水井、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组合池、污泥脱水间、消毒间等。采用为A2/O处理工艺,设计规模10000T/日,处理出的水质已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类排放标准。我公司设排水口一个,经处理达标后自然排放流入清漳河。目前处理后的污水仅少量用于道路洒水、绿化灌溉及景观用水,其余部分排入清漳河。

2、噪声

污水处理厂的噪声主要来自污水提升泵房、鼓风机房、及水泵间水泵。我公司使用的各种污水泵均选用低噪声泵。并采用绿带、行道树、绿篱等多种形式对厂区进行绿化,使之达到除臭、消除噪声的效果。

3、固体废物

我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产污环节是由县城生活污水通过地下管网进入进水井,然后通过粗、细格栅、及沉砂池滤出的栅渣和无机砂粒以及污泥脱水间通过带式压滤一体机处理出的剩余污泥,这些属一般的固体废物。由专人定时每日运送至和顺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一)编制依据

1、依据《晋中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我单位属重点排污单位;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我单位为简化管理单位(10万吨/日以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2、我公司是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 978-2018)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晋环监测〔2019〕9号)编制的自行监测方案。

(二)监测手段和开展方式

为履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职责,自行监测手段为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相结合。自动监测项目包括废水出口:流量、pH值、水温、COD、NH3-N、TP、TN;进水总管:流量、COD、NH3-N。其余项目为手工监测。手工监测(委托监测)项目包括:BOD5、悬浮物、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六价铬、总铬、总砷、总铅、烷基汞;无组织废气监测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甲烷;厂界噪声

采取的自行监测开展方式为自承担和委托监测相结合。其中自动监测项目为自承担,手工监测项目为委托监测。

(三)在线自动监测情况

我公司依据环保要求,按照国家废水自动监测安装规范要求,在出水口处安装一套废水氨氮在线监测仪器,设备供货商为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仪器型号为VL-AN-201-X型;一套废水COD在线自动监测仪器,设备供货商为山西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仪器型号为美国哈西CODmaxⅡ;安装一套废水TP在线监测仪器,设备供货商为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仪器型号为VL-TP-101型; 安装一套废水TN在线监测仪器,设备供货商为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仪器型号为VL-TN-101型;安装一套PH控制器,设备供货商为杭州美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仪器型号为MIK-PH3.0。在线自动监测仪器属环保部公布在线自动检测仪认证合格产品,并协同安装了报警装置,与省、地区环境监测站实行联网制,运行正常,数据上传正常。出口COD、总磷、总氮氨氮自动监测设备分别通过了晋中市环保局和和顺县环保局的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自动监测设备由山西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维护。

2-1  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一览表

序号

监测

点位

监测

项目

监测设备名称、型号

设备厂家

是否

联网

是否

验收

运营商

1

出水口

氨氮

氨氮

VL-AN-201-X

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

COD

COD

美国哈西CODmaxⅡ

山西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3

TP

总磷

VL-TP-101

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

TN

总氮

VL-TN-101型

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

PH

MIK-PH3.0

杭州美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6

水温

/

/

7

流量

/

大连迈克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8

进水总管

氨氮

Amtax Compact

山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数据传回本厂中控室

9

COD

COD在线分析仪

COD-2000

山西宏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手工监测内容

(一)废气监测

1、废气监测内容

主要废气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3-1。

3-1  废气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类型

监测

点位

监测

项目

监测

频次

样品

个数

测试要求

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1

无组织废气

厂界外下风向4个监控点

臭气浓度

1次/半年

每次采样至少四个

同步记录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

无组织排放,环境空气

2

氨(氨气)

3

硫化氢

4

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甲烷

1次/年

2、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3、废气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

3-2  废气污染源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3、废气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

3-2  废气污染物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序号

监测项目

采样方法

及依据

样品保存方法

分析方法

及依据

检出限

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备注

1

硫化氢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避光冷藏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第五篇第四章十(三)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国家环保局2003

0.001mg/m3

分光光度计、大气综合采样器

以委托监测报告为准

2

氨气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避光冷藏

HJ 533-200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25mg/m3

分光光度计、大气综合采样器

3

臭气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气袋保存

(GBT14675-1993)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

4

甲烷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避光冷藏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604-2017

0.06mg/m3

气相色谱仪、注射器

(二)废水监测方案

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主要废水污染源、废水排污口数量。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3-3

3-3  废水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样品个数

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1

进水总管

TN

1次/天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2

TP

3

出水口

BOD

1次/季度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集中排放

4

SS

6

粪大肠菌群(个/L)

7

动植物油

8

石油类

9

色度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1

总汞

1次/半年

12

总镉

13

总铬

14

六价铬

15

总砷

16

总铅

17

烷基汞

2、废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废水监测示意图

3、废水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

废水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3-4

3-4  废水污染物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序号

监测

项目

采样方法与依据

样品保

存方法

监测方法及依据(方法依据写出全称)

检出限

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备注

1

生化需氧量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250ml溶解氧瓶

HJ505-2009《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0.5mg/L

SPX-150B-Z型生化培养箱

以委托检测报告为准

2

悬浮物

50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

GB 11901-1989《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4mg/L

ATY224型1/万电子天平

3

pH

25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

GB 6920-1986 《水质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0.1 pH

PHS-3E型pH计

4

流量

/

HJ/T92-200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

MKULC智能型电磁流量计

5

总磷

25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

,加HCL或H2SO4,PH≤2

GB/T 11893-1989 水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0.6mg/L

7200分光光度计

6

总氮

25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

HJ636-2012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mg/L

紫外分光光度计

7

色度

25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

水质 色度测定 目视比较法GB/T11903-1989

/

色度仪

8

动植物油

500ml玻璃瓶加入HCL至PH≤2

HJ 637-201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0.06mg/L

多功能红外测油仪

9

石油类

500ml玻璃瓶加入HCL至PH≤2

HJ 637-201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0.06mg/L

多功能红外测油仪

10

LAS

25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

GB/T 7494-87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0.05mg/L

721分光光度计

11

粪大肠菌群

菌容器灭玻璃瓶

HJ347.2-2018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

/

培养皿

12

总镉

25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

GB 7475-87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01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3

总铬

10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

GB 7467-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mg/L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4

总汞

25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HCL,1%,如水样为中性,1L水样中加浓HCL2ml

HJ694-2014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0.0001mg/L

原子荧光仪

15

总铅

25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

GB 7475-87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1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6

总砷

25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H2SO4,pH<2

HJ694-2014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0.007mg/L

原子荧光仪

17

六价铬

25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加NaOH,PH=8-9

GB 7467-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mg/L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8

烷基汞

250ml玻璃瓶或聚乙烯瓶

气相色谱法GB/T 14204-93

10ng/L

气相色谱仪

(三)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3-5

3-5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点位布设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监测方法及依据

检出限

仪器设备名称

和型号

备注

厂界四周4个点

噪声

1次/季度(昼、夜)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5 测量方法

35dB(A)

HS6288精密声级计

以委托检测报告为准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四)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我公司环评要求,没有规定监测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因此,不开展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要求:接受委托的监测机构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的要求进行。

5、废气监测要求: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中的要求进行,按规范要求每次监测增加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等质控措施。

6、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7、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四、自动监测方案

(一)自动监测内容

自动监测内容见表4-1。

4-1  自动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自动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安装位置

监测频次

联网情况

是否验收

1

废水

氨氮

出水口

全天连续监测

已联网

2

COD

出水口

已联网

3

TP

出水口

已联网

4

TN

出水口

已联网

5

流量

出水口

已联网

6

PH、水温

出水口

已联网

7

废水

氨氮

进水口

全天连续监测

数据传回本厂中控室

8

COD

进水口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运维人员要求:委托山西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

2、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要求: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各类比对、校验和维护。

3、记录要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五、执行标准

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见表5-1

5-1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类型

序号

污染源

名称

标准名称

监测项目

标准限值

确定

依据

无组织废气

1

废气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臭气浓度

20

环评执行标准和竣工验收标准

2

氨(氨气)

0.06mg/m3

3

硫化氢

1.5mg/m3

4

甲烷

1%

废水

1

生活污水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8918-2002)一级A标准

PH

6-9

2

BOD

10mg/L

3

SS

10mg/L

4

TN

15mg/L

5

TP

0.5mg/L

6

COD

50mg/L

7

NH3-N

5(8)mg/L

8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个/L

9

动植物油

1mg/L

10

石油类

1mg/L

11

色度

30倍

1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mg/L

13

总汞

0.001mg/L

14

总镉

0.01mg/L

15

总铬

0.1mg/L

16

六价铬

0.05mg/L

17

总砷

0.1mg/L

18

总铅

0.1mg/L

19

烷基汞

不得检出

厂界噪 声

20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六、委托监测

我公司委托山西榆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委托合同(环境监测技术合同)、监测业务能力认定证书及附表等资质证明附后。

七、信息记录和报告

(一)信息记录

1、手工监测的记录

1)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2)样品分析记录: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3)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4)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2、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3、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记录监测期间排污单位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包括停机、启动情况)、产品产量、主要原辅使用量、取水量、主要燃料消耗量、燃料主要成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运行状态参数、污染治理主要药剂消耗情况等。

4、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理状况

记录监测期间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倾倒丢弃量。

(二)信息报告

我单位编写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含以下内容:

1、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

2、排污单位及各主要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

3、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

4、单位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八、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1、按要求及时将自行监测信息填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平台,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2、我公司自行监测信息及时在本公司的网站进行公布。(网址:www.hsjsws.com)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排污单位名称:和顺景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李晓玲;所属行业: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地理位置:和顺县新和路北;生产周期:24小时; 联系方式:0354-8136356;委托监测机构名称:山西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2、自行监测方案(排污单位基础信息、自行监测内容如有变更,应重新编制自行监测方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公布);

3、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6、其他需要公布的内容。

(三)公布时限

1、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公布日期不得跨越监测周期;

2、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其中,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产生的数据为每2小时均值;

3、2020年1月底前公布2019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和顺景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26日